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定金与订金有啥区别)

签订买卖合同时,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卖方可以要求买方交纳定金的,定金是属于合同保障金,用于保障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那么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哪个可以退?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定金和订金区别,哪个可以退

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我国法律对订金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订金一般认为了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而定金是属于履行合同保证金,收受方不履行合同的,给付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靠前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商家不退定金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白定金的性质,定金一般是买受人与商家之间就保证买卖的顺利进行而由买受人向商家支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这与订金是不相同的。如果出卖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不仅需要退还,而且需要双倍退还买受人交纳的定金。

明白了定金的性质,我们不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取回自己的定金,而且可以是双倍的哦:

1、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商家积极协商;

2、提请电商平台或者工商部门介入;

3、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然,无论采取那种途径解决,您在交付定金前需要仔细思考;交付定金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明确定金的性质,尤其不要写成言字旁的订;在发生争议后,理性的沟通,保护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必要的时候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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