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高危行业是指
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筑工程、危险货物生产和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包括民用航空和核燃料)研制、生产和试验。
2011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号文,提出将电力、冶金、机械等行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成本提取和使用办法范围。
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监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号文件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企业纳入文件适用范围,从根本上把高风险行业从6个增加到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