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扫云集团被评为企业上云标杆企业,获10万专项补助金

据2018年12月10日至14日由济南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发布的《 2018年下半年济南市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公示》显示,包括轻扫云集团在内的42家企业经专家评审被评为上云标杆企业,并分别获得由济南市财政局发放的10万元专项奖励金。

据悉,“企业上云”是指企业通过便捷的利用网络资源,实现管理、业务等方面的数据化转型,旨在重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创造企业价值。基于良好的发展基础,为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挥信息经济引领作用,济南市制定了 “企业上云” 行动计划。

2017年10月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的《济南市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

上云标杆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不再享受补贴。上云标杆企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上云内容应当不少于与补助标准表对应的3项内容;

(二)上云技术方案合理、适用,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对行业内企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上云效益明显,通过上云项目的实施,使该企业的业务效率或效益提升10%,或成本降低10%以上;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轻扫云集团在上云内容上共有多项与补助标准相对应,远远高于上云标杆企业评判条件中3项的要求。

轻扫云集团使用的云存储实现了规模效应和弹性扩展,降低了运营成本,避免了资源浪费。集团实现业务安全、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的全面上云,采用云安全应用,识别和查杀病毒不再仅仅依靠本地硬盘中的病毒库,而是依靠庞大的网络服务,实时进行采集、分析以及处理。集团协同OA上的公文、流程、日程、文件管理、通知公告及可视化的经营成果等应用扩展到手机移动终端,为员工提供了更方便更灵活的移动办公方式。以上云技术适用于轻扫云集团的运营管理,并对本行业内其他企业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轻扫云集团在实施上云项目的同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轻扫云集团能够评得“企业上云标杆企业”,离不开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众多机遇,也离不开各级***、事业单位等对轻扫云集团的扶持。

轻扫云集团会严格执行《济南市“企业上云”行动计划 ( 2017-2019 年 ) 》提出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进应用,促进转型。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云计算资源、解决方案等,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着力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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