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是什么意思?怎么加盟?
连锁加盟是指主导企业将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加盟主可以使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加盟总部会教授加盟主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并协助其创业与经营,双方通过签订加盟合约,以实现事业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
加盟的方式
自愿加盟
自愿加盟及加盟者拥有经营权和所有权,向加盟总部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而享受总部提供的CIS(企业识别)系统设计、及店铺管理经验(Know-how)。加盟主完全独立运营店铺,自负盈亏。
跨业加盟
加盟者已经在经营某种商店,想借由店铺的固定投入(租金、人力成本等)经营更多的商品,起到补充产品线乃至Zui终实现提高客源和客单价的目的。
委托经营
有行业经验比较丰富的从业人员(店长或总部员工)承包某家加盟店。承包者与加盟总部分拆毛利,但店铺的运营成本(水电、房租、人员工资)由承包者支付。
委托授权经营
想加盟连锁体系的人,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但是自己不想经营店铺。加盟者与加盟总部约定由加盟总部来运营店铺,即加盟者对店铺无经营权但是有所有权,实际营收按照出资比例分拆。
内部加盟
由加盟总部与企业公司内部优 秀员工共同出资,运营方式与直营店完全相同。创业员工与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来分拆利润。
供货联盟
一些只对加盟连锁体系产品感兴趣的经营者无心加入这个连锁体系。加盟总部只向经营业者提供货物,不负责店铺的管理。这种连锁体系会随着规模的增长,大大地降低进货成本。
连锁加盟的形式和条件
- 自愿加盟
:加盟主自愿加入,自行投资经营,但需遵守总部规定。
- 跨业加盟
:加盟主可以是其他行业的经营者,通过加盟进入新的行业。
- 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
:加盟主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连锁加盟的发展阶段和模式
- 单店特许
:在一个地方开设一家加盟店。
- 区域开发特许
:在规定的区域内开设一定数量的门店。
- 二级特许
:区域可以销售特许权。
- 复合特许
:结合区域开发特许和二级特许。
- 代理特许
:招募代理商来招募加盟者。
混合特许
:结合多种特许模式。
加盟步骤
综合加盟行业的资讯,总结加盟创业者找创业项目的经验,以及一些行 业专家对针对加盟项目的论断,特此贡献找加盟项目技巧。
步骤一:兴趣是先导
开创一个新事业,前3年比较辛苦。兴趣、理想与热情,是支持创业者坚持到底的原动力,甚至决定着新事业未来的发展。因此,创业者选择连锁加盟的项目时,一定要以兴趣为先导。
步骤二:能力Zui重要
每一个行业都有进入门槛,创业者如果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就贸然涉足,失败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选择连锁加盟的项目时。自己的能力是Zui重要的参考因素,要量力而为。
步骤三:资讯不能少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创业者在选择连锁加盟项目时,要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如该项目的市场前景如何、赢利状况如何、投入资金多少、竞争激烈程度如何等。创业者可通过一些加盟说明会获得资讯,也或向加盟总部索取资料。
步骤四:选择看获利
资料搜集完整后,创业者可选择2~3个连锁加盟项目,与加盟商洽谈,了解总部的经营实力与经营理念。在货比三家的过程中,创业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不是总投资金额的高低,而是加盟后成功获利的概率多高。
步骤五:访问是必要
一般来说,加盟商为吸引创业者,在介绍时都会说得花好桃好。对此,创业应“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创业者在与加盟商洽谈时,可要求其提供一些加盟店的名单,然后从中挑选两三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重点应该是加盟店的经营实况、加盟商的配套设施是否周到等。
步骤六:比较少不了
实地考察后,创业者就应该冷静地进行分析比较。各加盟商的加盟模式与条件一般都大同小异,但正式这些“小异”的地方,如加盟金的支付方式、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等,可能影响加盟后的经营利润。因此,创业者选择项目时,互相比较这一环节必不可少。
步骤七:培训得重视
创业者与中意的加盟商签订初步协议后,加盟商一般都会提供一系列的开业前训练课程。这个培训课程往往针对创业可能遭遇的问题,传授解决的方法,此外,可能还会传授一些与加盟项目相关的行业知识,所以创业者应该认真对待。
步骤八:选址得多跑
选择一个好的营业地点,创业就成功了一半。店面的含金量不在于租金的高低,而是看能够创造出多少的营业额。要寻找价廉物美的店面,实地考察是Zui有效的手段。所以,四处奔波,跑来跑去,是创业者选址所必做的“功课”。
步骤九:开店早准备
开店前的准备工作一定得做足、做好:在店面装潢、购置设备的同时,创业者要多走动走动,与附近的“邻居”做好和亲睦邻的工作,并且熟悉当地市场,开发潜在顾客;在筹备期间,就应招募足够的工作人员,并事先做好训练工作,才能从容应对开业时的繁忙。
步骤十:网上淘项目
网络十分发达,说不准你的商机已经在网上已经存在了,所以多看看网络不可少的,不然你可能事倍功半的。可以用户选择一些诚信度高的加盟网。
可能遇到的问题
第一、商标注册证
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费用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供货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Zui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Zui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Zui 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
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Zui 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违约罚则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纠纷处理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 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 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 除。
第九、合约终止处理
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Zui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应注意事项
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