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医保门诊报销规则
居民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规定如下: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但是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1、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2、因酗酒、自***、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5、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