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七天无理由退货时间怎么算(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解读)
有着多年网上购物经验的小编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在某购物平台购入的一件T恤穿上有点小,想去退货却被告知无法退货,因为他们家不是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
酷爱较真的小编我此刻立即给店家甩出了此购物平台的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7天无理由退货”所作的强制要求:比如,服装、箱包、鞋袜此类商品是强制性一定要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
最后小编顺利的退掉了T恤,在这里想给大家讲一讲,
不要以为“7天无理由退货”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而放出的福利,而是我们消费者本身拥有的权利。
首先什么是“7天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那么哪些商品是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
根据工商总局最新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规定,除了这四类商品之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当然,“完好”的定义有些宽泛,小编在这里引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的定义,“完好”是指退回商品时的包装能保证商品完好、不会在物流过程中引发二次损坏,毕竟是拆开过的商品,比如冰箱,再包装回去不可能和原来完全一样。
许多消费者不清楚“7日内无理由退货”中的“7天”从什么时候算起,小编询问了身边的同事,他们告诉小编他们认为这“7天”是从发货后开始的,但小编查阅资料后发现“办法”第十六条对如何退货退款也作了限定:对于允许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也就是说“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生效时间是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而不是从发货时间开始算起。
今年的3.15也有一个好消息: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拉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序幕。在活动现场,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便利蜂、一得阁、日日顺、立昇、京东商城等企业率先响应做出承诺。对于线下实体店中可以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参照网络无理由退货要求实施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们也可以在线下的一些商场和便利店享受到“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服务了。